一、总则
为了规范国货优选工程的顺利开展,确保参与的示范单位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项目的公信力与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国货优选工程管理中心示范成员单位行为准则规范》。所有申请成为国货优选工程示范成员单位的企业,须严格遵守本准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本准则的实施,旨在提升中国国货品牌的整体质量水平,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企业责任,确保国货优选工程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广泛认可。
二、示范成员单位的基本义务
- 诚信经营
示范单位必须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确保企业在市场中的各项活动及对外声明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进行任何虚假宣传、虚构品牌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所有品牌推广活动、广告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及实际效果。
- 合规经营
示范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国家质量标准,确保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内外各类法律要求,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示范单位还需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 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
示范单位承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所有产品必须经过质量检测、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示范单位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的标准。
- 品牌责任
示范单位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创新、技术进步和绿色环保等方式,推动品牌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应重视品牌文化建设,力求通过优质的产品、周到的服务和高效的社会贡献,树立行业典范形象。示范单位应主动传播品牌理念,并推动品牌文化的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
- 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示范单位需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环保、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等公益事业。示范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开展生产活动,并努力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企业应关注并积极参与社会福利、扶贫、教育等公益事业,为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成员单位行为规范
-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示范单位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任何虚假成分。所有材料应全面反映企业的资质、历史、发展现状以及业务活动。如果发现提交材料中的任何虚假信息,示范单位须立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且在国货优选工程项目中被取消资格。
- 合作与配合审查
示范单位须积极配合国货优选工程管理中心及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的审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与证据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示范单位应确保其所有经营活动和营销行为都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
- 遵守项目推广与宣传要求
示范单位需严格遵守国货优选工程管理中心的品牌推广与宣传要求,配合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使用经授权的标识和素材,参与项目相关的品牌推广活动。示范单位应积极参与项目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但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使用项目标识及相关资料。
- 信息更新与反馈
示范单位有义务定期更新和报告其品牌、产品、服务的相关信息,及时提供运营、质量、创新等方面的最新动态。同时,示范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经营成果与行业影响力等相关数据,确保项目管理中心和公众对其品牌的了解始终保持最新。
- 不正当行为与不合规行为
示范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或违反行业公正的行为。例如,禁止通过不正当手段挤压市场竞争对手,或者以任何方式影响市场秩序。所有与国货优选工程管理中心相关的商业活动必须遵守行业规范,杜绝任何可能对品牌形象或行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
四、示范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 对外责任
示范单位必须对外展示其在《国货优选工程》项目中的参与情况,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和公众,参与该项目并获得认证的品牌是经过严格审核和筛选的具有优良品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品牌。示范单位不得以不实手段推广或暗示其在工程中的资格或认可。
-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示范单位应按照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相关信息,特别是关于其产品的质量管理、生产流程、环保措施等方面的公开资料,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
- 对项目遵守承诺
示范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国货优选工程示范成员单位承诺书》中的承诺,确保行为符合《国货优选工程管理中心示范成员单位行为准则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如示范单位未能履行相应承诺或违反相关行为规范,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示范单位资格,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五、示范单位资格取消的情形
示范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其资格将被取消:
-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提交的材料中存在重大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且未能及时更正,导致项目评价工作无法公正进行。 - 未按要求提供信息或配合审核
未按照要求提交必要的材料,或未按规定配合审查工作,致使项目运营受到影响。 - 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
在项目评定和运营过程中,示范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或参与任何不符合《国货优选工程》标准的行为。 - 严重损害品牌声誉
因其不正当行为严重影响《国货优选工程》及项目中其他单位的品牌形象与声誉。
六、免责声明
- 项目审核与入库
国货优选工程管理中心对示范单位的入库管理仅负责形式上的审核与存档,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由示范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管理中心不对任何示范单位的业务行为、经营决策、或市场争议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对外责任界定
示范单位必须对外明确其在国货优选工程中的参与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项目管理中心不对示范单位的经营行为、品牌推广效果、市场表现等方面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不代表其他认证
请注意,成为国货优选工程管理中心示范成员单位仅代表通过国货优选工程管理中心的入库审核,不代表任何其他机构、部门或组织的认可与认证。项目管理中心的参与不等于其他认证与官方认可,因此示范单位需明确其品牌在该项目中的状态,并向消费者与公众提供明确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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